(2023)苏0382民初955号
闫宗志、杜增美:本院受理原告刘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9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57号
钟金平:本院受理原告姜元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130号
每天生态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镇江桧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每天生态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3116号
张干富、袁瑞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张干富、袁瑞斌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985号
陶冯岑:本院受理原告程磊与被告陶冯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02民初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2234号
鞠俊:本院受理原告罗小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2359号
李君:本院受理原告刘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1160号
王方方:原告郑陈薇诉被告王方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11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87号
祁金扣:本院受理原告扬州市维扬区正新钢材经营部诉被告祁金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4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3233号
南京京利信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晓东与被告南京京利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323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4767号
李群:本院已受理无锡市华美电缆有限公司与你、江苏夏阳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官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