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护佑太湖之美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23日A06
日期:05-23
本报讯(通讯员 吴鸿 记者 张羽馨)近年来,苏州姑苏区法院以构建“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绿色生态执行机制为着力点,努力为太湖流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日前,该院强化审执联动,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件执结完毕,专家认定相关水源修复达到标准。
2012年至2015年9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将防水涂料加工产生的部分废渣与建筑垃圾混合堆放、填埋于某厂区。经鉴定,上述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该厂区内土壤受到污染。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陈某出具承诺书,承诺将按专家确立的修复标准,限期完成修复工作,直至修复通过验收。法院以陈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当修复工作截止时间届满,陈某并未主动履行继续修复环境并进行评定验收的义务,法院依法就环境修复事项立案执行。陈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与法院及属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针对污染地下水开展后续修复。日前,姑苏法院联合检察院、环保部门召开线上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最终认定相关水源修复达到标准。至此,本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