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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爱温暖“特别的你”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22日A01

日期: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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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特约记者 孙彩萍 常文金 本报记者 翟敏

5月18日下午2时许,坐着电动轮椅的贺阿姨来到镇江市京口区法院,沿着无障碍绿色坡道缓缓“驶”到诉讼服务中心门口。法院导诉人员见状随即迎上来,协助她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相关诉讼服务。

就在同一天,镇江中院与市残联召开司法助残工作新闻发布会,“残疾人法律服务救助工作站”揭牌运转。记者了解到,2022年以来镇江法院打造涉残诉讼服务“553”模式,成功化解各类涉残纠纷700余起,为行动不便残疾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400余次,对80余件涉残疾人案件,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40多万元,用特别的爱温暖“特别的你”。

“小众的事做精,大众的事才能做好。关注、关爱少数人群,是镇江这座大爱之城的优秀传统,也是城市文明、社会进步的标志。”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亚军表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努力把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事情做实做好,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让城市充满温暖,人间充满大爱。”

绿色通道传递司法温度

看不见、听不清、说不出的残疾当事人在寻求司法救济时,要消除交流沟通障碍和出行难题,充分保障这类特殊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就需要法院工作人员付出数倍于普通当事人的耐心、细心。

“这个绿色的标记是什么意思?”从未打过官司的聋哑人朱女士有些疑惑,润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纸上写字告诉她,这是涉残案件标记,贴上这样的标记,表明这起案件要走“绿色通道”,可以享受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等服务。朱女士边点头边伸出大拇指。

据介绍,镇江法院紧盯残疾人群体诉讼需求,按照“五个一”标准健全涉残疾人诉讼服务硬件基础设施,设立一个专门窗口、一条无障碍通道、一个助残专区、一个专用法庭、一个服务工作站。针对部分不便于前往法院的残疾人,全市法院主动把司法服务“送上门”,确保特殊人员可以和其他群体一样享受便捷、高效、快速的诉讼服务体验,共享法院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