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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22日A09

日期: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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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091民初828号

张乃连、刘春香:本院受理原告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乃连、刘春香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及直接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830号

旷小波、汤世文、广东集三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陈水荣:本院受理原告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旷小波、汤世文、广东集三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陈水荣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9708号

张建:本院受理原告纪传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24民初97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2168号

凤阳县富雨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长河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6364号

毛晓炜:本院受理原告韩澳与被告毛晓炜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13民初63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10612号

庄飞:本院受理的原告庄德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106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16号

张玉军:原告镇江市汇鑫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玉军典当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1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91民初3013号

中耕耘成建筑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建科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耕耘成建筑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91民初3013号原告镇江建科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2261号

丁峰:本院受理原告田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50号

吉杰:本院受理原告人朱长山与被告吉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034号

润州区领冠货物仓储服务部:本院受理原告纪俊诉刘新国、润州区领冠货物仓储服务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镇江市新区大港银河路100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