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商会”联动解纷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9日A06
日期:05-19
本报讯(通讯员 黄海艳 记者 翟敏)5月16日,淮安市洪泽区法院联合区工商联总商会,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并当场履行完毕,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有效减轻企业诉累,又为双方未来发展及合作留下了空间,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
2022年5月,被告某物流公司为原告某科技公司承运1000套橡胶制品到天津,运输过程中,被告某物流公司将案涉物品转交被告某货物托运部承运,当车辆行驶至天津附近时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780余套货物损坏报废,原告以交通运输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赔偿财产损失计21万余元,并申请冻结了被告某物流公司和某货物托运部的账户。
因该账户上有部分资金系被告代收的他人货款,两被告希望法院尽快解除账户释放部分资金,而原告因未拿到赔偿款不同意解除账户。考虑到双方纠纷较为复杂,耗时越久越不利于公司发展,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民二庭庭长陈书敬在庭前向区工商联总商会执委孙兆松电话说明情况,请其参与协调。经过孙兆松的反复沟通和陈书敬现场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当日一次性支付原告经济损失19.5万元,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