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首份《知识产权虚假诉讼协查函》发出之后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9日A05
日期:05-19
本报讯(记者 陈坚)“感谢你们为这个案件所做的工作,刘法官嘱咐我以后要诚信自主经营,我都记在心上了。”5月11日,被诉“抄袭”家纺花型的孙某在法庭内诚恳说道。这还要从今年3月新吴法院知产庭副庭长刘博文承办一起涉及家纺四件套的侵犯著作权案说起。
年初,新吴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家纺四件套的侵犯著作权案,承办法官刘博文发现原告杨某虽然声称自己是该家纺产品花型的著作权人,但并不是实际设计者,也无法向法院提供设计底稿和完成时间。
刘博文立即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邻省某地确有家纺类虚假诉讼案件发生。
“即便是存一丝疑虑,也有可能会影响一个行业。”刘博文当即向新吴检察院发出了无锡首份《知识产权虚假诉讼协查函》。
5月10日,新吴检察院函复新吴法院,未有证据证明该案系虚假诉讼,并提供了核查的照片、笔录等材料。法院再次与被告孙某联系严肃告知其实地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后果。孙某自知理亏,终于承认是自己的“上家”抄袭杨某的家纺花型,愿意赔偿。
5月11日,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法院准予了原告的撤诉申请。据了解,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对其他有类似侵权行为的商家有了“触动”作用,有多起类似案件得以在诉前化解。
“我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职能,践行事先指导、事中调整、事后确认的审查理念,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吴法院副院长雷海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