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新规健全基层财务管理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9日A05
日期:05-19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瞿建华)日前,南通中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出台《财务工作基层联系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基层法院行政装备条线工作联系,不断夯实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基础,提升财务管理和经费保障水平。
《办法》规定每名财务人员定点联系所辖两家基层法院,主要工作是对联系法院内部控制建设、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日常公用和办案业务经费使用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咨询和业务指导,对费款管理和费款财务核算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办法》要求各法院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避免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日常公用和办案业务经费支出手续完整、附件单据齐全、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合规,财务报告填报及时、数据准确、分析透彻。费款退付财务审核审批手续规范,没有“代审核”“代审批”等违规操作问题,没有不明款“前清后积”现象和出现往来款期末“借方余额”问题,账户对账规范及时,没有私存、挪用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