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检察理论研究应遵循的方向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8日A07
日期:05-18
赵俊峰
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检察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新时代基层检察理论研究如何及时跟进并助力检察实践新发展,是当前摆在基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面前的重要任务。
一是研究什么。基层检察实践是检察理论研究的“富矿”。基层检察官要做好检察理论研究,一方面要关注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发展与检察制度顶层设计,紧跟检察理论研究的重点与热点;另一方面要立足实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聚焦基层检察工作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及检察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惑。要做到一个聚焦:聚焦检察工作现代化主题;两个结合: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检察工作现代化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展现检察工作新作为;三个融合:融合检察实践、融合能动履职、融合监督使命;四个重点:检察监督理念研究、基础理论研究、检察改革和发展研究、检察实务和应用研究。
二是怎么研究。“想研究却不知如何开展研究”是基层检察官普遍存在的问题。从宏观上而言,要聚焦大局所需开展调查研究,聚焦变革所向开展专题研究,聚焦监督一线开展实证研究。从微观上而言,要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个人才华展示到助推基层检察高质效发展转变。即注重从个人单一在核心期刊发表理论调研或学术论坛获奖等作为绩效指标的同时,还应该更关注其助力检察实践的实效,注重考量检察理论研究真正发挥基层检察工作的参谋作用;一是从纸上谈兵到管用实用的转变。即强化问题意识、实践意识,使检察理论研究成为解决基层个案办理、类案治理、机制完善的武器,真正做到反哺检察实践、指导司法实践。从实践探索到理论凝练再到机制完善,进而推动检察工作质效提升,这是基层开展理论研究有效途径。
三是靠谁研究。要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从抓关键少数入手,构建全员参与格局。基层检察院领导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重视专家型、理论研究型人才培养,提供平台,营造全院上下崇尚理论研究的浓厚氛围。以课题研究为依托,从抓课题申报入手,构建理论与实践融合共促机制。鼓励全院干警积极申报检察系统内外课题,利用各种资源出精品成果。以“检校共建”为载体,从抓专业理论人才培养入手,构建与科研院校无缝衔接的战略和深度合作机制。建立健全与法学院校、科研单位的长效合作机制,善于借力、借员、借智、借渠道。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方式,帮助提升基层检察理论研究的质量和实效。
四是如何推进保障研究。一方面,要构建上下一体成果转化机制。成果转化意识,是开展检察理论研究的关键因素。上级检察院要指导和帮助基层检察院做好成果转化工作。同时,基层检察机关要将检察理论研究与疑难案件论证、指导性与典型案例申报、特色品牌打造、工作机制创新等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要完善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内生动力与外在压力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包含职级晋升、干部使用、表扬奖励等,同时要把用于理论研究的课题费、图书资料费等资金列入检察业务费,切实保障理论研究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