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8民终666号
蔡荣:本院受理上诉人曹国君与被上诉人汤军、蔡荣,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原审第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民终6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终680号
刘占国:本院受理上诉人韩成伍与被上诉人徐州徐工基础机械有限公司、江西雄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刘占国、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安士超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民终6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18号
美之锦(淮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淮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与许飞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25号
美之锦(淮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淮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与青岛昂冠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1874号
徐建华:本院受理原告王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15民初7242号
许诚实: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壕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5民初7242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民事案件程序事项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于公告送达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辅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245号
任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148号
万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146号
袁春萍: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142号
赵进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139号
张连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136号
刘文权: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940号
张严壮: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937号
管茜茜: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936号
田东苹: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933号
李书华: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309号
茆红金:本院受理原告王祝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1897号
仲怀荣:本院受理原告许祝伟与被告仲怀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1462号
徐胜旗:本院受理原告顾金桂与被告徐胜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59号
淮安市茂润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淮红诉你与江苏祥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