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7日A01
日期:05-17
本报通讯员 马宝林 贺俊丽 本报记者 郎建强
检察听证是能够让当事人、听证员等全面参与、充分监督检察工作的一种重要途径,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以来,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建立“三听”检察听证模式,对140余起案件开展听证,听证后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5%。
“用足用好检察听证形式,让更多人亲身参与感受司法办案过程,以更加公开透明的办案程序,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办案中感受公平正义,我们一直在努力。”锡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卫说。
简易案件听“可否”
2022年4月,戴某与朋友聚会饮酒后,与儿子一起返回小区,发现一辆路虎车占用自家车位一部分,冲动之下用拳头对该车进行捶打,造成车辆损坏,维修费用2万元。事发后,戴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移送锡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详细审阅案卷后发现,戴某虽造成损失数额较大,但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归案后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其与被害人的特殊关系,从修复矛盾、化解纠纷角度考虑,该案有作不起诉处理的条件。
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戴某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听证评议戴某的诉与不诉,最终戴某被作不起诉处理。
据统计,轻罪案件占据基层司法机关办案量的85%以上,锡山区检察院将检察听证作为从“治罪”到“治理”转变的有效抓手,积极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求,“应听证尽听证”,着力实现现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效果。
争议案件听“诤言”
检察听证的重点,是要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的案件,疑难复杂、有引领性的案件进行听证。针对争议比较大、专业性质比较强的案件,锡山区检察院通过借助“外脑”提升检察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犯罪嫌疑人为什么在合同上写明借款日期是6月3日?”“5月3日的1620万元借款到底是谁借的?”2022年7月,一场充满“火药味”的问答发生在听证员和检察官之间,深度剖析一起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的“罪与罚”。(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