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增效 双轮驱动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6日A05
日期:05-16
近日,金湖县法院晒出今年1-4月份的成绩单:1月份结案率19.17%、2月份40.36%、3月份58.08%、4月份65.80%,平均每月以近12个百分点的速度攀升;1月份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中3项进入全省第一方阵、2月份6项进入、3月份8项进入、4月份8项进入,距离“大满贯”就差“最后一脚”。
“审判管理是融监、督、管三项职能为一体,即监督法官严谨诉讼程序和规范法律适用,提高办案质量;督促法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提升工作效率;通过评查纠错、态势研判等形式对审判工作进行全面把控和定向。”金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冬然说。
今年以来,金湖法院以“办案质效突破年”行动为指引,坚持把质量与效率作为执法办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打出提质增效“组合拳”。
“质”与“效”双轮驱动
在淮安中院主抓审判管理多年,徐冬然对审判管理工作有着独到的见解和实践经验。到金湖工作后,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着力构建完善“大审判管理”下立体式、网格化的审判质效动态监管模式,形成了院庭长主责管理、审管办专门管理、法官自我管理的审判管理格局。
为防止质量与效率顾此失彼问题的出现,该院坚持质量与效率“两手抓”“齐并进”的工作理念。院党组定期研判执法办案工作,每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分析审判态势和各项指标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均衡结案工作的堵点、难点、重点。针对均衡结案工作所涉不同层面的问题,按照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由院长对指标处于末位的庭室进行约谈,敦促正视并快速解决短板问题;分管院领导以包保的形式,负责重点案件办理;庭长负责推进本庭均衡结案;在内部网站上公示员额法官办案质效,激励法官自我管理,形成“以办案质效论英雄”的良好氛围。
“量”与“质”正向发力
“有压力才有动力,但压力必须在承受范围内,否则就缺乏动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董晶晶认为。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人员的工作潜能,该院出台了《法官业绩考评办法》,科学合理确定每位法官的办案基数和质效指标,保持“量”与“质”之间张弛有度。建立动态“派单”办案模式,将办案数量、质量、效果逐项进行细化、量化,设置半月、月度、半年、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庭和每个法官。
坚持以办案“量”为基础,每月一评比,达到平均工作量和最低结案数量的法官得基本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工作量和最低结案数量的,分别给予加分或减分,引导法官“多办案”“要办案”。坚持以办案“质”为重点,严格要求法官办案质量,将差错案件、发改再案件、被督办案件设置为减分项,结案率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规定要求的得基准分,高于或低于规定要求的,分别给予加分或减分;将长期未结案件、超审限案件设置为减分项,引导法官“办好案”“快办案”。(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