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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该院准确把握服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在“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植树节”等重要敏感节点,积极开展系列环保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向往来游客发放宣传手册,耐心讲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描绘产业赋能“丰收图”
近年来,该院精准聚焦产业振兴,立足辖区实际、坚持分类施策,把为农户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案件办理的具体实践中,着力服务乡村产业健康发展。
时近年关,本应是阖家欢乐、喜气洋洋的日子,芦沟镇投资养殖大户黄某却在这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愁眉不展。
原来,黄某与孙某系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孙某表示,2019年,双方签订《租塘协议》,由孙某将380亩塘口租赁给黄某养殖螃蟹,并约定了租金给付方式。协议签订后,孙某及时将塘口交付于黄某,但黄某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孙某遂将其诉至法院,并申请了95万元的财产保全。
账户的冻结使得黄某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发放工人工资,面对工人师傅们每日索薪的压力,黄某苦不堪言。
为使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也为保障黄某养殖进度不受影响、工人工资及时兑现,承办法官联合村干部与调解员,多次走访数名案外人调查案件具体情况,形成了多份谈话笔录,最终发现该塘口原本属于孙某,后流转给许某、郁某,而孙某并未直接与黄某签订流转合同,故无权向其索要租金。
颜单法庭调解工作室里,承办法官将情况如实告知孙某,要求其申请解除对黄某的保全措施。随后,法官与黄某一同向工人说明未能如期发放工资的原因,并协助黄某在解除保全的第一时间向工人补发了工资。
“多亏了你们,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幸而没有造成什么损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年后,法官来到黄某的蟹塘进行回访,黄某感激地握住了法官的手。
针对受案辖区乡镇个体经济活跃,鱼虾类养殖、莲藕种植等特色产业规模大、家庭农场较多的特点,该院主动下沉司法力量,联合乡镇政府、司法所等部门定期走村入户、进店访企、问计问需,“点对点”“一对一”为农户在产品销售与合同签订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风险给予相应的防范建议。今年以来,共开展调研10余次,提供法律服务20余人次。
奏响乡村善治“和谐曲”
“以前遇到点法律难题不知道问谁,现在法官经常来村里普法,给老百姓讲道理出章程,给我们解决了好多问题!”村民老周高兴地说道。
夏收时节,高作法庭干警走进高作镇光明村村部,巡回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因李某、高某长期占用陆某土地,陆某遂将二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高某返还1.11亩承包地经营权。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陈述和答辩,法官仔细听取双方意见后,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析法明理,并耐心做好双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法官现场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了调解意见。随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案涉土地实地丈量。刚被收割机“剃”过的麦田里,法官组织相关人员,在村干部、村民代表现场见证下,迅速完成了丈量,确定了案涉土地四至范围。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通过以案说法,向围观村民详细讲解了土地承包、合同租赁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
“法官,张大家的房屋建到我家地上了,我起诉他有用吗”“法官,我前夫不让我看儿子,您看我要怎么见到孩子呀?”“法官,苏小某一年前欠了我5千块钱,我有借条,他一直不还给我怎么办?”……
面对村民们质朴的问题,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进行解答。村委会大院内时不时传来村民们豁然开朗的笑声,而院外的油菜花在春风的吹拂下似乎也更加明媚张扬。
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法官身影。为给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该院把司法审判触角延伸到了每一个角落,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的方式,大力引导群众通过非诉讼渠道解决争端,竭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今年以来,共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和巡回审理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