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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好服务新区发展应用题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2日A02

日期: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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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1版)2019年1月,江苏某服务外包公司邵某、张某某等8人通过“58同城”等招聘网站发布高薪招聘物流员等虚假信息对外实施诈骗,公司总计获利15万多元。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该公司在疫情期间取得复工资格后,为辖区内各大用工企业输送了大量人力资源,获得了江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授予的“有功单位”称号。案发后,被告人汤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将获利赃款予以退还。江宁经开区法院在综合考量评定犯罪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后果以及企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后,依法判决除一名被告人因数罪并罚获实刑外,其余均适用缓刑的处罚,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合规监管机制,引导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机制引领

审判创新推动质效提升

证据是侦查和审判工作共同的生命线。

2021年,江宁经开区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将审判标准延伸至侦查阶段,实施证据收集指引、庭审压力分流、庭审证据区别出示三项改革,以机制创新夯实证据的堤坝。

不久前,一起涉及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诉到江宁经开区法院,庭审二个多小时就闭庭了。“高效的庭审归功于法院制定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主审法官陈平说,“这个将规定性内容与提导性内容相结合的证据指引,就像一个导航仪,让控辩审各方围绕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证据取得予以规范和提示,让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等各个环节使用的证据不缺项、反复查实,形成闭环。”

记者看到,在江宁经开区法院制定的轻微刑事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表中,“7大项、26小项”形成标签化指引,红色为定罪证据、绿色为量刑证据,蓝色为其他证据,指引表中将证据收集的要求融入表格,指导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全流程,确保“快车道”上速裁程序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不光证据指引,庭前会议改革分流庭审压力也同样有效。

江宁经开区法院制定《庭前会议规程》,准确定位会议功能,杜绝证据展示“质证化”;重点关注关键和争议证据,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强化庭前会议刚性效力,分解庭审压力。庭前准备充分,保证庭审集中高效。这项改革实施近二年来,该院庭前会议适用比例逐年提升,被告人参与率达100%,会议作出程序性裁判率达100%。

以证据为中心的三项机制改革,让该院审判质量、效率“双提升”,自2019年至2022年,该院三年无刑事发回改判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0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6%。三项机制改革方案入选《江苏法院司法改革案例编》并向全省推广。

拓展职能

结合审判参与社会治理

在共享经济时代,形形色色的共享经营模式层出不穷,城市“网约房”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新模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选择。然而,因行业规范缺失,一些地方“网约房”成为“法外之地”,出现了治安隐患。

“从规范‘网约房’经营秩序和维护人身财产安全角度推进‘网约房’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对‘网约房’经营者及网络平台的监督管理,督促落主体责任等”……江宁经开区法院提出四条司法建议,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专门回复法院司法建议书,市公安局通过开发“慧治安”治安管理综合应用系统,与相关第三方运营平台对接,采集住宿人员预订、入住信息,对“网约房”参照旅馆业管理模式落实监管措施。

结合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助力社会治理。三年来,他们共发出司法建议10份,连续三年获评全省优秀司法建议奖。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不仅向后延伸,也向前拓展。聚焦平安建设,将审判工作与群众法律需求相结合,2021年,该院启动“萤火虫”法治宣讲工程,通过现场开庭、模拟法庭、开设“萤火虫”小课程、拍摄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将法律知识编成法律故事,使法治宣讲接地气、润人心。2021至2022年,“萤火虫”工程共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各类主题讲座40余场次,受众逾5000人次。“萤火虫”法治宣传工程被评为全市法院十大基层创新案例。

“刑事审判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只有在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中呼应群众期盼,答好服务发展运用题,才能让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全。”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院长陈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