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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检察源头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2日A01

日期: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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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向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相关社区先后送达了一份特殊的文书《检察预警提示函》。

“现提示贵局在工作中注重联合其居住地社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海陵公安分局共同预防林某、吴某继续从事教育培训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保障从业禁止判决有效执行。”

日前,经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孙某(培训机构教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同时对其处以从业禁止——禁止其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为确保法院对从业禁止的判决落到实处,避免犯罪的教职人员隐瞒身份继续从事相关职业,该院联合区法院向区教育局送达孙某判决书,同时提出吊销孙某教师资格证建议。现教育局已启动吊销程序,其教师资格证一经撤销,将不能被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聘用。(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