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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1日A07

日期: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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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学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282民初1727号

倪付其:本院受理原告许锦伏与被告倪付其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斜桥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2民初1760号

徐飞:本院受理原告陈卫红与被告徐飞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斜桥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975号

郑崇雪:本院受理原告陈天宇诉被告郑崇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04民初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1484号

仲冰坚:本院受理原告章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淮阴区法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1982号

漆跃、漆兴坤:本院受理原告漆责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2民初3659号

山东齐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王友祝、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泌阳县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夏其尤与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22民初36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初124号

淮安市凯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佳盛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淮安市凯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执异15号

江苏百乐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韩昆丽、花学晶:本院受理申请人天津登峰卫生用品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苏百乐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追加韩昆丽、花学晶为被执行人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2执异1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913号

李红艳:本院受理原告张勇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据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四法庭(B50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2)苏1023民初6293号

陈全斌、张建梅:本院受理原告朱宝琴与被告陈全斌、张建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23民初6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2)苏1023民初6399号

刘文虎、沈桂英、刘鹏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县支行与被告刘文虎、沈桂英、刘鹏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23民初63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1421号

仲伟成:本院受理原告李从明与被告仲伟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1098号

杨志华、马雪华:本院受理顾加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3民初1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1563号

左宏伟:本院受理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3民初15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终448号

唐跃中、盐城市交通工程处(集团):本院受理上诉人中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朱朝龙、梁步斌、唐跃中、盐城市交通工程处(集团)、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民终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0933号

南京市栖霞区淘乐歌厅中心:原告福州大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市栖霞区淘乐歌厅中心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0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92号

王亚洲、付晨:本院受理原告顾芷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2民初523号

彭建民、泰州市润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建勇与被告彭建民、泰州市润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即2023年7月17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539号

吴乐先:本院受理原告灌云县云联客运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B5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887号

陈春雷: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长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883号

沈长友:本院受理原告王庆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806号

王余富、杜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夏中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82民初1730号

于飞:本院受理原告于建国与被告于飞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斜桥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306号

徐亮、徐永志:本院受理对原告张丽丽与被告徐亮、徐永志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完成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B505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307号

徐亮、徐永志:本院受理对原告时苗苗与被告徐亮、徐永志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完成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B505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646号

顾长民:本院受理沈强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3: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831号

周伟:本院受理江苏灌云农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3: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834号

徐永州、徐顺立:本院受理江苏灌云农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3: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074号

陈宏源:本院受理江苏灌云农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3: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095号

陈宏源:本院受理江苏灌云农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3: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2092号

朱璐:本院受理原告茆书彬、孙启顺、万玉兵、潘明发、胡仕龙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2415号

周长军:原告王本才与被告周长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24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2)苏1183民初8416号

朱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与被告朱军、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8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2)苏1181民初9391号

郭荣林、丹阳市新桥镇维民五金厂:本院受理的原告郭瑞贵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和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丹阳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5号

许霖:本院受理原告花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4400号

朱和平:本院受理原告缪金财与被告朱和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222号

吴成龙:本院受理原告王春霞与被告吴成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4164号

李鑫:本院受理原告石小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通知

连云港神瀚贸易有限公司、连云港开发区友荣液化气服务有限公司、盛超、赵谦、金艳:受王秋月委托,江苏润国律师事务所通知你们,江苏三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将其(2012)新商初字第0194号判决书项下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王秋月。

请你们将所欠款项直接支付给王秋月。

江苏润国律师事务所

2023年5月11日

公 告

2022年11月,灌云县公安局在办理侍某等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侍某晨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沈某恒、侍某明知上游资金为网络犯罪所得,沈某恒提供自己的中国银行卡(卡号:6217876100036538125),侍某提供自己中国邮政银行(卡号:6221803000024883766)、交通银行(卡号:6222620240004175960)为上游犯罪所得资金转账支付,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抓获沈某恒、侍某,并从沈某恒、侍某上述账户扣押涉案赃款及孳息96283.19元,沈某恒、侍某经法院判后,因案件其他受害人暂未找到,无法返还96283.19元的扣押款,现将该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限六个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请相关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件、银行流水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侍庄派出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518-88781696 联系人:周警官。

特此公告

灌云县公安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