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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社保费征缴争议化解在基层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1日A03

日期: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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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税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方向 尹时辉

近日,经过高邮市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督促和协调,高邮一家企业设法补缴了拖欠已久的近8万元社保欠费,使得其某位离职员工得以顺利办结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并在江都区成功就业。据了解,这是高邮市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成立一个月以来,成功化解的第15起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社保费争议纠纷。

在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蹲点期间,调研组发现随着乡村建设城镇化、人口结构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加速,社保费征管服务遇到了越来越多的复杂问题、冷门问题、争议问题。

扬州税务部门本着将矛盾化解于基层的原则,牵头多部门在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挂牌设立了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实行人员集中进驻制度,不但包括了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工作人员,还包括了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力求在业务上解决缴费人诉求,在业务外引进协调缴费人利益的“第三方”助力。

“只要缴费人通过中心提出合理诉求,中心就会给出最终解决方案。”谈及设立社保费征缴联合处置中心的初衷,高邮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永旭表示,就是要丰富“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法治实践,充分发挥中心作为综合性平台的优势,推动社保费征缴矛盾就地化解。

据了解,高邮市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共有四位来自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根据业务繁忙程度分别采取“共同坐班”或“轮流坐班”的工作模式。无论哪种模式,都会做到“五个一”,即“一站式”受理、“一扇门处置”“一揽子”运作、“一体化”解决、“一次性”答复,切实降低缴费人维权成本,有力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

扬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科科长陈远尧说,只要我们本着“有解思维”,争议纠纷就能得到“有效解决”。在通堵点、解难点、消痛点方面,联合处置中心发挥出了联席、联合、联动优势,治理效果已经初步显现。下一步,扬州税务部门将推动联合处置中心的广泛布点,最终实现“缴费服务不出村,争议调解不出镇,矛盾化解不出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