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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1日A08

日期: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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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411民初2267号

陈斌:本院受理原告吕迎迎诉被告陈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独任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5734号

李博、李积双: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亿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及何晓路、何开平、张仰松、朱丽华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5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4911号

南京国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丹阳市宝祥自动化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告知条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号—1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5129号

孙林:本院受理原告杨威与被告孙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512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8286号

徐小东:本院受理原告左智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4民初18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5684号

张达成:原告南京首润酒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达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3037号

重庆广极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禾萃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颛顼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通港口货运中心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晨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百音高科技有限公司与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三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5319号

贾永林、丁桂兰:本院受理原告孙绍英与被告贾永林、丁桂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及出庭着装要求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2号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1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2229号

何建红: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淮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728号

彭亮: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淮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4360号

无锡鹿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魏彬彬: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4360号原告南京思亦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鹿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魏彬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4493号

马远、吴燕、马利民、蒋粉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与被告马远、吴燕、马利民、蒋粉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407号

孙芳:原告镇江禾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孙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新诉讼服务中心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667号

许菊梅:原告盖喜文与被告许菊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新诉讼服务中心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396号

郑州安诚运输有限公司、张鹏、宋龙、河南广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1111民初1396号原告江苏挂车帮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安诚运输有限公司、张鹏、宋龙、河南广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717号

镇江金陵盈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璟垚与被告镇江金陵盈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716号

镇江金陵盈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杜郑石与被告镇江金陵盈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2753号

张文辉:本院已受理原告吴解元与被告张文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3488号

郑娅雯:本院已受理原告李兵与被告郑娅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706民初3429号

俞雷激:本院受理原告李向东诉被告俞雷激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0706民初11017号

谷勇:本院受理原告朱恒与被告谷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706民初11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6452号

孙红奇:本院受理原告蔡凤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6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二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5295号

崔亚庆:本院受理原告孙煜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5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3民初6438号

魏高功、汪广秀、盐城市魏家物流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顺之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923民初6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沟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2066号

周福明:本院受理冷传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5441号

汪建美、袁魏:本院受理彭静与汪建美、袁魏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铁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4014号

南京鑫如鑫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武汉盛似海特贸易有限公司、武汉佰联创展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金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4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诉前调4536号

李红霞:本院受理李红兵申请宣告李红霞死亡一案,经查,李红霞(女,汉族,1974年7月7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106197407072023,原户籍地南京市鼓楼区蔡家巷5号2幢五单元101室)自2001年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一年。希望李红霞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4148号

上海轰隆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栖霞区梦之涵建材销售中心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5212号

陈秀花、鼓楼区丽语彤美容中心:本院受理原告姚丽与被告陈秀花、鼓楼区丽语彤美容中心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63号

丁隽洁:本院受理原告李淼与被告丁隽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8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4民初2306号

南京小翼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盐城万理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理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本院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九时在兴桥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射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