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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10日A03

日期: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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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题·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苏0102民初18628号

顾维平:本院受理原告陈红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8628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856号

张红杰:本院受理原告杨维忠诉被告张红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2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185号

扬州市梦妮宝贝玩具商贸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杭州问童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730号

江苏桔至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常闻律师事务所诉你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4269号

程士兵: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圩支行与你、程黎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426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王集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514号

王忠:本院受理原告赵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2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67号

南京诺克菲德健身有限公司、南京天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峰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小芳与被告南京诺克菲德健身有限公司、南京天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峰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4民初8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46号

张雅琴、庄斌、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与被告张雅琴、庄斌、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94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6894号

山东创亿木业有限公司、潘祖锦、潘建洪: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68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27号

尹成奥、南京市秦淮区瑞林世家美容美发店:本院受理原告郭行路与被告尹成奥、南京市秦淮区瑞林世家美容美发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5005号

南京文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硕通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文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3771号

胡恒星:原告高家万与被告高淑萍、第三人胡恒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庭审直播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30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南京市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5052号

南京市谷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5052号原告南京长芪分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市谷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标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060号

谢传龙、南京金泽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吕振模诉被告谢传龙、李美英、第三人严中余、邱少亮、潘建清、曹俊、施春燕、顾秋松、杨洪昊、林向东、南京金泽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六合区马鞍街道黄岗社区村民委员会、南京华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5208号

陆佳元:本院受理柏国连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和中路20号第三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695号

南京启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钟歆与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5879号

陈仲成、陈艳萍:本院受理的原告唐敏诉被告陈仲成、陈艳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5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4820号

成都广聚源投资有限公司、贵州汉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告南京美联华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恒大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及你两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两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6民初14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1618号

滋享食品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盖之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7民初1618号案件开庭传票、证据材料、举证通知、应诉通知、转普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609号

蒋忠义、江苏弘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晓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962号

江苏哈德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顶梁: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万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471号

孙金兵:本院受理(2023)苏1111民初1471号原告冯纪东与被告孙金兵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427号

江苏镇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市恒达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江苏镇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227号

赵诚遇:本院受理原告刘忠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08号

江苏义隆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卓力标准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5334号

刘克伟:本院受理原告杨洛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53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3713号

蒋骏驰:本院受理的原告蒋瑞珊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6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周铁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5224号

四川时代太平洋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02民初5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6168号

杨波:本院审理原告钱苏诉被告杨波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6220号

南京角斗士健身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宝力豪健身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訾文勇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6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4288号

曾路明、长平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德胜住宅研究院有限公司、王中亚、聂圣哲、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铁鸽竞翔有限公司诉曾路明、长平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德胜住宅研究院有限公司、王中亚、聂圣哲、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30在本院三楼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5663号

赵克荣:原告刘宗涛与被告赵克荣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4101号

杨德清:本院受理原告李艳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224号

赵地海:本院受理原告刘士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公告

沭阳县颜集法律服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320000014314625T)经全所协商一致停办解散。

特此公告

沭阳县颜集法律服务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