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09日A03
日期:05-09
经调查,下列1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0、2021年度南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向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本机关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2515室
联系电话:025-83635683
特此公告。
处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南京才华毫米波工程技术研究院
2.南京金陵皮肤泌尿性疾病研究所
3.南京麒榕生物科技研究所
4.南京三优科学育儿研究中心
5.南京紫峰创意产业策划研究院
6.南京高新高性能计算机及复杂系统仿真研究中心
7.南京中大中医药研究所
8.南京康捷医学信息技术传播中心
9.南京彭家豆腐研究所
10.南京金陵银屑病研究所
11.南京方山社会医学研究所
12.南京现代生殖医学研究中心
13.南京博济养生保健研究中心
14.江苏(南京)现代国际旅游研究中心
15.南京博思电子科技研究所
南京市民政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