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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04日A09

日期: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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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191民初663号

上海远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芳丽与被告上海远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镇江路劲大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平昌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978号

杨其化: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辉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15404号

南京鑫钛晟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宜兴市国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2民初15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878号

杨智前:本院受理原告蒋小吾诉被告杨智前、第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l(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2号湖塘交警中队东门一楼大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783号

孙伟、茹小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孙伟、茹小爱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平昌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228号

刘天培:原告黄金欣与被告刘天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056号

刘天培:原告王晨与被告刘天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91民初3975号

南京拓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博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反诉被告)悦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南京拓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反诉原告)、悦国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周济、刘东及你方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提供地址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91民初397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本院要求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194号

渠杉:本院受理原告常州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897号

房民:本院受理原告周晓爱诉你、王长剑、李光兰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原告鉴定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复印件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