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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04日A09

日期: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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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2民初17号

张小峰:本院受理原告李克民与被告张小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697号

张居、张浩:本院受理原告张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15号

贺鹏:本院受理原告訾宁宁与被告贺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586号

马茹:本院受理原告章迎来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956号

徐州市鲁光奶牛专业合作社、蒋文之: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子铭牧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1430号

重庆同康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扬州东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1547号

曾福东: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颜士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763号

南京市秦淮区休闲鸟服饰店:本院受理原告时婷婷与被告南京市秦淮区休闲鸟服饰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法院本部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117号

肖士明、江苏洁之亮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潘巨平与被告肖士明、江苏洁之亮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法院本部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255号

马如晶:本院受理原告李万权与被告马如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法院本部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7696号

刘夫亭:本院受理原告沛县鹿楼镇何庄村村民委员与张开生、刘夫亭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张开生就(2022)苏0322民初7696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2民初7696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835号

姚婷:本院受理原告新北区孟河峻锋塑机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1民初18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