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售卖“剧本杀”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5月05日A08
日期:05-05
本报讯(通讯员 陈姝妤 陆英展)近年来,“剧本杀”游戏爆火的同时,也带来了法律层面的问题,其中所涉及到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引发各界关注。近日,新沂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关于“剧本杀”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侵权人邓某赔偿著作权人1.3万元。
赵某系“剧本杀”作品的作者,该作品依法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作品登记。2022年8月,赵某在浏览网页时发现,邓某未经授权,在其开设的网络店铺“某某素材馆”中,公开售卖其“剧本杀”作品,并提供收费下载服务。赵某认为,其作品在情节设定、内容表达、逻辑关系等方面创作难度大,且“剧本杀”的剧本具有“一次性”使用的特点,被剧透之后玩家将不会重玩。赵某以邓某的侵权行为严重损害其自身权益和作品的经济价值为由,诉至新沂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邓某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其著作权商品的行为,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剧本是“剧本杀”游戏的核心,一部完整的剧本通常包括故事背景、任务流程、线索设计、玩法说明等,需要作者根据角色的属性和剧情的发展,针对不同的角色分别撰写不同的剧本,并含有对故事场景、故事氛围、人物形象特征、内心活动和角色对话的描述,与影视剧本存在部分类似,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因此,“剧本杀”作品属于新类型的文字作品,依法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赵某作为“剧本杀”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邓某未经赵某授权同意,擅自在网络上出售其作品,并提供下载链接,邓某的行为侵犯了赵某对上述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财产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后经法官调解,邓某认识到自身侵权行为的危害,愿意主动赔偿赵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