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02民初51号
张涛、尚小红: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被告张涛、尚小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5l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40号
刘二林、胡奎奎:本院受理原告高付华诉刘二林、胡奎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91民初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8257号
张进、郭银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吴成忠与被告张进、郭银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苏1003民初8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1276号
张海芹:本院受理原告孙道川与张海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8910号
李振:本院受理原告吴开成、聂春芳、周计红、吴迪、吴奇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4民初89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2400号
王军、顾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 (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2648号
王德健: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江苏融华电气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仪征市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2620号
曹建忠: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许穆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仪征市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1953号
扬州德健五金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萍与被告扬州德健五金建材有限公司、扬州源生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1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公道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961号
祁俊彦:本院受理乔惠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9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羊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81号
吴习忠:本院受理原告陈东进与被告吴习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