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合力共解家事纠纷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28日A06
日期:04-28
本报讯(通讯员 许冬梅 姚善伟)近日,一起家事纠纷在盐城市盐都法院家事调解室成功调解,经过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与区妇联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双方就小孩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王某某诉被告陈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均有离婚的意向,但对于离婚后小孩随谁生活以及抚养费的负担均持消极态度。承办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初步沟通,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并从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明理释法。
同时,区妇联工作人员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与当事人谈心,说服教育双方积极主动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本案经多方调解,双方就抚养、照料小孩的问题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