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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一次听证巧解八年纷争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27日A06

日期: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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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小企业做点生意不容易,七八年来,我一直在追要这批货款。”4月11日,兴化市检察院成功促使案件双方当事人履行和解协议,拿到被拖欠货款的陈女士愁眉终于舒展。

陈女士经营眼镜生意,2015年9月,她与刘某产生合同纠纷后,反复索要货款无果,便将刘某起诉至法院。2022年5月,法院判决支持她的诉讼请求,但刘某不服判决,来到兴化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民事监督。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确认刘某欠陈女士眼镜货款3万余元,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说理,取得双方信任。检察官了解到,除此案外,双方另一起借款纠纷也未履行完毕。刘某已被列为“老赖”,生活诸多不便。双方都想早点解决问题。

为促使纠纷解决,2023年2月13日,兴化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检察官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执行措施等方面解释说明,听证员就争议焦点现场提问,分析利弊,经多轮调解。当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4月13日前,刘某一次性给付3万元,结清全部货款与借款。检察官提议,双方在检察院履行和解协议,并邀请律师见证。

4月11日上午,在检察官和律师的共同见证下,刘某一次性向陈女士交付3万元现金,陈女士签字确认双方已无债务纠纷。

协议履行完毕当天,兴化市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两起执行案件作结案处理,及时解除对刘某的强制执行措施。至此,困扰当事双方近8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