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消除药品安全监管盲区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27日A06
日期:04-27
“抑菌膏已经下架了。”4月19日,宜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实地探访辖区“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整改情况时,某药房工作人员对检察官说。
去年7月,宜兴市检察院与市相关行政部门对照最高检察院下发的典型违规消毒产品列表,就辖区售卖“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进行专项监督,通过实地走访、询问、查验等方式,重点对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等场所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进行调查,发现辖区多家机构存在商品违规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禁用物质,给消费者健康带来风险。宜兴市其他相关机构是否也存在此类隐患?据此,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销售监督管理,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
宜兴市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随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483家相关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检查,确认不规范产品7种。执法人员现场开具法律文书,要求立即下架不规范消毒产品,行政立案查处5家,罚款1.5万元。
与此同时,宜兴市检察院督导相关行政部门向违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相关行政部门发函告知产品违规行为,力促消毒产品从生产源头即做到规范合法。
“药品安全关系群众健康,必须做到常态化监督检查。”宜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说。宜兴市检察院还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对市内14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长效化监督检查,并开展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定时监督抽检,形成以“我管”促“都管”,及时消除“消”字号产品风险隐患,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