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探索 “编队管理+定向派警”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27日A05
日期:04-27
本报讯(通讯员 彭忠)近年来,建湖县检察院全面落实新时代司法警察工作要求,以专业规范、一体协同、灵活高效为目标,探索“编队管理+定向派警”新模式,以“定期”与“定案”相结合落实“定向”要求,全面融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推动司法警察工作与法律监督工作融合发展提供实践样本。
统一规范,深化“编队管理”。以法警队伍的编队化管理,规范组织机构、理顺管理体系,提升警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法警大队分设办案辅助、场所安全和应急处置三个分队,将全部6名法警实行集中编队,5名书记员分AB岗兼职警务辅助人员,实现人员定编定岗。同时,制定《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派(用)警管理办法》,明确统一派警职责,任何人不得擅自出警。
一体协同,探索“定期派警”。“派警制”分散使用与“编队式”集中履职相结合,将部分法警定期派向业务部门,深度融入司法办案。以“检察官+司法警察”模式定员定岗向业务部门派警,力求警力配置与业务需求达到更好的状态,全系统、全方位、全过程融入检察业务。近年来,司法警察共送达法律文书302份,协助检察官执行调查取证、补充侦查46人次,参加息诉调处和公开听证39场次。
灵活高效,落实“定案派警”。根据业务部门的短期性、临时性用警需求,以需求导向优化警力配置,提供“定案派警”服务,保障办案安全秩序。在补充侦查和调查核实等取证工作中,按需派警,以弥补检察侦查调查中强制力不足问题。在一起公安部跨省交办并与最高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长江特大非法采砂案中,2名法警协助办案组赴安徽铜陵犯罪现场补充侦查,该案曾入选最高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