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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27日A04

日期: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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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城市管理       上一篇    下一篇

扬州

本报讯(通讯员 唐艳)4月24日上午,扬州市城管局开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集中宣贯培训。培训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局相关分管领导、各处室(单位)、执法监督局全体人员参加主会场培训,各县(市、区)城管局、功能区综合执法局(城管办)相关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执法中队负责人、部分执法骨干参加分会场培训。

为进一步增强全系统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对《条例》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的理解,扬州市城管局专门邀请《条例》编写组成员、省住建厅城管局秦孝寰主任开展专题辅导,秦主任从立法背景、重点内容、条文解读、行业基本情况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五个方面对《条例》进行充分透彻的讲解,并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对全系统了解《条例》、理解《条例》、用好《条例》提供了极大帮助。培训结束后,组织部分执法人员开展《条例》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进一步检验学法用法水平。

为扎实做好《条例》宣贯工作,扬州市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对《条例》的理解程度、运用能力和执行水平。持续加大《条例》普法宣传力度,开展题材新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此外,还要求各地城管部门对照《条例》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将有关规定落深、落实、落细,并划定管理范围、制定标准规范、清理政策文件、强化安全运行、加强队伍建设等。

镇江

本报讯(通讯员 卢昌彬)近日,镇江市城管系统广泛动员、认真学习,积极做好《条例》宣贯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更好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美丽镇江绿色低碳发展。

今年1月12日,新修订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城市管理领域运用最广泛、使用频次最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与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对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城市有序运行,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美丽江苏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让《条例》宣贯活动落到实处,镇江市城管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印发贯彻落实《条例》的行动方案,采用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组织学习培训。同时,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条例》宣贯活动进社区、进小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广场等,积极向执法对象、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做好《条例》宣传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