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023民初550号
吴宝明:本院受理原告马红娟与被告吴宝明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550号民事判决书。现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396号
江苏武进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蒋伟国诉江苏武进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397号
江苏武进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金刚诉江苏武进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434号
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士清诉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885号
孙善虎、姚红梅、孙善龙、解永红: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据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八法庭(B514)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093号
戴仁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据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八法庭(B514)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305号
李春辉: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据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八法庭(B514)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618号
孙金标: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据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十八法庭(B514)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285号
第三人马文兵:本院受理原告戴惠惠诉被告马阜放、吕华芳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2118号
徐佳佳:本院受理原告叶年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氾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