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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27日A08

日期: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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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法 援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2民初3313号

王硕:本院受理原告李秀荣与被告王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203号

徐州市鑫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肖延光:本院受理原告王会英(王慧英、王惠英)、王群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690号

田昊:本院受理原告郭效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029号

朱沛元:本院受理原告王德贵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314号

王大磊:本院受理原告章进洋与被告王大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059号

张光华:原告杨自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7404号

连云港格瑞特气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开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兴市宝达气体有限公司、第三人连云港格瑞特气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83民初74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1892号

韦良、张敏:本院受理原告杨小萍诉被告韦良、张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3055号

赵小军:本院受理李照云与赵小军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告知书、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诉讼财产申报表、保证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5070号

汪保东:本院受理张家快与汪保东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行审6号

扬州哈喽苏西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扬州市蜀冈一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被申请人扬州哈喽苏西超市有限公司罚款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1003行审6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593号

衡聪:本院受理原告王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59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5号

高庆松:本院受理原告顾永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1634号

丁军、冯铭瑜、无锡市朋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光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1163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126号

施粉兰:本院受理原告孙志仁与被告施粉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880号

刘炜:本院受理原告陆海虹诉被告刘炜、高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1(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2号湖塘交警中队东门一楼大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3369号

袁辉、乔莎莎:本院受理原告杨苗苗与被告袁辉、乔莎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4574号

毛晓炜:本院受理原告方志庆与被告毛晓炜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13民初457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580号

董政豪:本院受理原告俞盼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7688号

张应辉:本院受理原告王光辉与被告张应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7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33号

赵智骏: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秦淮区李小龙烟酒百货店诉被告赵智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693号

张传福: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3693号原告南京珠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传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719号

谢玉良: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3719号原告南京珠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谢玉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1757号

严琪:本院受理原告罗小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1890号

漳州索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协众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6191号

朱克婷: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7民初6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3民初6125号

开玉龙:本院受理原告朱季芳与被告开玉龙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23民初61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923民初6202号

孙坚:本院受理原告李小燕与被告孙坚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23民初62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84民初860号

韩晓月、高飞:原告吴晓红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4民初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高邮市人民法院界首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4民初864号

冯春武: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4民初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高邮市人民法院界首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876号

宋崇强: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共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27号之一

韩踹根:原告苏晖与被告韩踹根、第三人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4023号

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兴沃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德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弘天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金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和被告南京鑫如鑫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青岛融创游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4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4008号

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广成商贸有限公司、无锡中虹电缆有限公司、重庆添宸农业有限公司、海南丰立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金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和被告南京鑫如鑫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市丰立银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4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2367号

南京九鼎恒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吴凯与被告南京九鼎恒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2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