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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26日A03

日期: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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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信访与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2民初1166号

季会丽:原告季会丽与被告刘圣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1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167号

刘圣行:原告季辉与被告刘圣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1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168号

刘圣行:原告季华胜与被告刘圣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11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1271号

孟灵敏:原告蔡士奎与被告魏德海、孟灵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2民初1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091号

吕文:原告扈卫兵与被告吕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20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7658号

柴习强:原告马正朴与被告柴习强、郝敬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2民初7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5659号

李翔:本院受理吴昭月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56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075号

苏亮: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白下区夏金成电动车维修中心与被告苏亮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4民初1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96号

南京诺克菲德健身有限公司、南京天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峰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雯婧诉被告南京诺克菲德健身有限公司、南京天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峰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99号

南京诺克菲德健身有限公司、南京天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峰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智瑄诉被告南京诺克菲德健身有限公司、南京天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峰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5084号

常州市南瑞物流有限公司、许浩: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众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市南瑞物流有限公司、许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59号

丁根旺:原告南京精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1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681号

胡卫东: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申9号

南京市柘塘苎麻纺织厂、南京市宏信棉业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对再审申请人芮声英与被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原审被告吴有露、汤裕信、吴祖福、南京福顺纺织厂、南京市柘塘苎麻纺织厂、南京市宏信棉业纺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决定再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申9号决定再审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236号

张威加、高加成、尤晓鑫、南京爱壹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盛航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张威加、高加成、尤晓鑫、南京爱壹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308号

安徽省雄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瑞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和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3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1213号

江苏玖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资溪县市政建设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7498号

苏州晟天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美华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兴市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泰兴市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上诉,请你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1259号

张冬雅:本院受理原告董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楼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6112号

杨大峰: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忠与被告杨大峰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02民初6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5546号

袁宝君、袁坤:本院受理原告周娜诉你袁宝君、袁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5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490号

徐玉华:本院受理原告徐剑洋与被告徐玉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1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