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守护“盐”字号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26日A01
日期:04-26
本报通讯员 陈帅 王晓婷 本报记者 戴丽娟
射阳大米、洋马菊花、东台西瓜、阜宁大糕……在美丽富饶的盐阜大地,一个个充满烟火气的“盐”字号地理标志,逐渐成为具有区域特色产品的“金名片”。截至目前,盐城共计拥有地理标志产品70余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地理标志兴则特色产业兴。近年来,盐城法院对标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蓝图,紧密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依法能动司法履职,着力提升服务效能,用心用情守护“舌尖上的知识产权”。
依法审判 筑牢保护防线
“现依法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原告阜宁县粮食行业协会第8117749号“阜宁大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2021年7月,一起侵犯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案件由盐城市中级法院圆满审结。
该案中,被告虽在侵权产品正面底部标明了生产厂家,但却突出使用“阜宁麻油大糕”标识。经审理,法院认为“麻油”二字作为配料不足以让普通消费者将被控产品与“阜宁大糕”商标区分开来,易使公众对其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确属侵犯了案涉注册商标专用权。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裁判,有效维护了“阜宁大糕”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盐城法院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优化涉地理标志案件审理机制,开展繁简分流、线上开庭、远程调解,并积极构建“法院+行业协会”的诉前调解模式,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注重一体保护,审结涉“景德镇”“崇明大米”“兴化大闸蟹”“霍山石斛”等外市地理标志侵权案件,维护各方正当权益。2014年以来,盐城法院共审结涉地理标志案件95件,平均审理天数仅67天。
此外,盐城法院认真践行最严格司法保护理念,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加强文书说理,进一步提高侵害地理标志权利的违法成本,坚决打击涉地理标志侵权的“搭便车”行为,审结的“射阳大米”侵权案入选省法院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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