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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头雁效应”带动“群雁”提速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20日A05

日期: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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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多家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或优秀案例、京口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丹阳市检察院蝉联“全省五好基层检察院”……今年来,镇江市检察院以“五好基层院”争创工作为抓手,积极构建压实镇江市检察院党组主导、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主抓、市检察院部门主责的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责任体系,上下联动、一体攻坚,通过“头雁效应”带动“群雁齐飞”,全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提档加速。

“头雁”领航,找准奋进方向

“党组要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头雁效应’,凝心聚力迈开脚步,率先垂范,确保基层检察院班子、队伍、业绩、形象、保障五个方面全面过硬!”今年1月11日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考核工作暨“五好”基层检察院争创动员部署会上,镇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昌锋提出明确要求。

“头雁效应”的发挥,离不开对“雁群”的了解。为此,镇江市检察院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指导基层检察院责任制,细化职责清单,靠前指导、现场调度,全面了解各基层检察院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情况,提升联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截至2月底,已完成本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专项调研首轮全覆盖。

在对基层检察院“精准画像”的基础上,镇江市检察院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实施“一院一策”精准帮扶,积极解决影响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基层检察院在干事创业中轻装上阵。如针对班子配备问题,镇江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分析研判,加大调整力度,去年底以来,已调整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8人,整体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目标引领,催发内生动力

每一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有效的目标激励。考虑到全市检察机关80%的干警在基层,95%的案件在基层,镇江市检察院党组立足强基导向,完善对基层检察院的考核评价办法,通过建立“两考核、两评价、两清单”的新型考核结构体系,推动形成加压奋进、你追我赶的良性发展格局。

据镇江市检察院组织人事处处长张琨介绍,今年来,该院在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一清单两方案”工作基础上,制定了联系指导基层检察院重点攻坚任务清单,组织各基层检察院制定2023年度“一院一品”特色品牌深化推进方案。“市检察院牵头部门拿出项目书和计划表,确保指导工作有的放矢、重点明确、导向鲜明。各基层检察院也拿出了细化举措,严格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张琨表示。(下转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