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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19日A09

日期: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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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2民初2318号

杜文勇:本院受理(2023)苏0322民初2318号原告吕秀芝与被告杜文勇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栖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0213民初9112号

湖南益腾达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喻敬波:本院受理无锡耐维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诉湖南益腾达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喻敬波、罗石林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罗石林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213民初9112号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特40号

本院受理申请人黄忠良申请宣告自然人黄小妹死亡一案,于2022年4月8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届满,并于2023年4月12日依法作出(2022)苏0282民特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黄小妹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328号

常州市武进宏鑫图书档案用品厂:本院受理原告张建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2152号

张恒梅:本院受理原告孙震与被告张恒兰、被告张建成、被告张建功及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巡回审判点第一法庭(扬州市上方寺路66号城北街道政府院内)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91民初2892号

龚亮、龚三梅:本院受理原告赵建中与被告镇江爱相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龚亮、龚三梅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91民初2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1682号

苗新浦:本院受理原告耿德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11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1681号

苗运跃:本院受理原告耿德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11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91民初4380号

朱鹏:本院受理原告孟庆付诉被告朱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91民初43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