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4民初3636号
付林杰:本院受理南京美梯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5259号
南京正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信文与被告南京正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5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45号
纪佳平、纪昌春、王树芹: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淮支行与被告纪佳平、纪昌春、王树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292号
褚桂宾:本院受理原告包海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8106号
陈大华:本院受理原告邱德贵与被告陈大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81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3717号
毛科祥:本院受理原告宁敏与被告毛科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3725号
顾瑜恺:本院受理原告高文文与被告顾瑜恺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及出庭着装要求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3634号
王雪娇:本院受理原告马明珠与被告王雪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及出庭着装要求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3978号
南京和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刘军军、李大印:本院受理原告优贤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和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刘军军、李大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398号
周志翔、刘昌:本院受理原告刘念成与被告周志翔、刘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781号
刘亚宁: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3781号原告上海证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亚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5829号
陈传化、陈老头: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置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58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5967号
连云港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爱旺特机械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树德经贸有限公司诉被告连云港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炯耀商贸有限公司、沈阳旭日久丰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爱旺特机械部件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南京炯耀商贸有限公司不服本案民事判决,提出上诉,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上诉状副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4225号
金霖:本院受理的原告顾红庆诉被告金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天的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2462号
王赛娟: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月萍诉被告王玥、王赛娟、王赛霞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天的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2914号
骆卫星:本院受理原告郑燕诉被告骆卫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行审57号
赵俊红:本院受理的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行审57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公告期满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264号
江苏团菜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曹丽丽、丁国俊:本院受理泰州润乡米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84号
孙斌、袁正峰、孙伯峰:本院受理原告袁正军与被告孙斌、袁正峰、孙伯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83民初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48号
张云逢:本院受理原告季小林与被告张云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83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637号
李成松:原告王成与被告李成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8日作出(2023)苏0923民初637号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民终998号
孙桂永:本院受理上诉人孙玉、上诉人张洪飞与被上诉人吴红伟、被上诉人浙江龙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灌南县昌泰置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孙桂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7民终998号案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三个规定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402行审16号
常州宇玎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执行常公积金限缴字[2022]第10号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02行审16号行政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6413号
江西宏峰豆制品有限公司、龚四芳、游志明、游志刚、江西恒耘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凌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晓亮诉江西宏峰豆制品有限公司、龚四芳、游志明、游志刚、第三人江西恒耘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凌露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02民初6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661号
李勇:本院受理原告鼓楼区玲玲张水果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661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44号
杨青:本院对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杨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74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5636号
谢红云:本院受理原告仇文秀诉你与刘馨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5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8658号
上海创之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亚罗斯建材(江苏)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创之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市中南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赢胜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83民初86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