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18日A03
日期:04-18
李淑君、陈颖:
因土山路两侧片区棚户区改造需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26日作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江宁府征字〔2019〕第2号),征收实施单位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房屋征收签约期限截止日为2019年8月24日。江宁区东山街道大市口1号1-1幢属于房屋征收红线范围,产权登记人为李淑君、陈颖。因被征收人在签约期内未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28日依法作出江宁府征补字[2023]第6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已在被征收房屋处公告。
因通过直接、留置、委托、邮寄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将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李淑君、陈颖,现公告送达征收补偿决定书(江宁府征补字[2023]第6号),并请李淑君、陈颖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及相关权属资料至土山、双塘片区房屋征收指挥部领取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并将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土山路68号
联系人:邵广敏
联系电话:13675192112
特此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