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因原公章(公章编号:320102170160829)磨损,本单位已于2020年3月23日重新刻制启用新的公章并在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备案。现声明原公章作废,自2020年3月23日起,因原公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本单位无关。 声明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2023年4月14日
本单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因原公章(公章编号:320102170160829)磨损,本单位已于2020年3月23日重新刻制启用新的公章并在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备案。现声明原公章作废,自2020年3月23日起,因原公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本单位无关。
声明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