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审判融入更多民意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07日A05
日期:04-07
本报通讯员 润萱 王倩 本报记者 翟敏
近年来,镇江市润州区法院以全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围绕陪审员选任、培训、参审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实质化。
“陪审员所掌握的化解纠纷的基层经验,对法官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力,促使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持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让司法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润州法院党组书记张传军说。
把好选任关
选出“人民”的陪审员
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上,润州法院始终坚持从源头上把好关,专门制定选任工作规程,并积极同司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从候选人信息库中广泛吸收各行各业尤其是具有医疗卫生、建筑工程、金融等行业或者丰富妇女工作经验的人员进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
据统计,目前,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60名,分布多个行业系统,其中党政机关和社区人员55名,企事业单位人员63名,个体经营人员9名,退休人员20名,自由职业13名,队伍广泛性和代表性显著增强。
“除审查学历、年龄、职业这些条件外,我们还尤其注重对人民陪审员道德品质的考察,确保选出的人民陪审员是群众认可的、公道正派的。”润州法院政治部主任王琳向记者介绍,该院出台了双向互评办法,通过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起陪审员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准入、退出机制。近年来,根据陪审工作需要,共向润州区人大提请免除陪审员2名,增补陪审员18名。
把好培训关
组建“法官”的智囊团
陪审员大多并未受过法律专业教育,在事实认定、法律关系判断、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天然不足,针对这一情况,润州法院探索事实审和法律审相分离的参审模式,先后制定交通肇事、抚养赡养等常见案件类型的要素清单,着力从培训上下功夫,加强庭前指导和庭后辅导,帮助人民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争取更多话语权。(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