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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13日A09

日期: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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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117民初1256号

高小白、孙萌: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1410号

刘瑞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1403号

汪志根: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94号

邓旗:本院对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邓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89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9317号

苏波、扬州唱酱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本院受原告张文荣与被告苏波、扬州唱酱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9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897号

崔银娣:本院受理原告黄文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2953号

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泰发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须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13民初12011号

丁昌平:本院受理原告梁溪区伊布拉欣买清真食品商行与被告丁昌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213民初12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10131号

曹长江: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古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4民初101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46号

王书英、睢宁县城南家政服务社:本院受理的原告朱翠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8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5306号

徐州九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卜夕芮(曾用名卜艳红)诉被告徐州九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5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