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拍卖公告
(2022)苏72执332号
本院定于2023年5月8日9:00起至次日9: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H1145(熔盛89)”在建船舶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详细信息请阅读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与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人,应自公告最后一次见报(连续刊登《江苏法治报》3日)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拍卖价款中受偿的权利。咨询看样:025-85359635、85359628,债权登记:025-85359560,本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南京海事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853号
徐州元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李星泽: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茂迪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复印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98号
孙文:本院受理原告杨蕊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的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0572号
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绍兴上虞明新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0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5037号
罗传芹:本院受理原告张夫祥诉你和陈吉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50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2民初365号
镇江益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罗冬:本院受理的原告余秀芳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用尽方式仍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宝堰法庭公开进行审理(节假日顺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02民初261号
赵海生、苏伟星:本院受理(2023)苏1102民初261号原告镇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与被告庄亮、赵海生、苏伟星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案件查询密码单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1)苏0404民初2163号
江海区欧亚之星灯饰加工厂:本院受理原告常州森创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江海区欧亚之星灯饰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04民初2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4636号
徐州凌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周福全:本院受理原告林燕琼诉被告徐州凌奕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周福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4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1326号
江苏迅程电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谈成俊与江苏迅程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程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2023)苏0923民初1326号,因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列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阜宁县人民法院
勘 误
(2023)苏0104民初3561号
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南京石门坎店、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3月30日公告的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在江苏法治报刊登的原告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南京石门坎店、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23)苏0104民初3560号”更改为“(2023)苏0104民初3561号”。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