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疙瘩解开了,官司不打了!”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10日A02
日期: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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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分止争 传递检察温情
鉴于该案矛盾积怨较深,且历经多轮诉讼程序,当事人俞老太也始终坚持不愿和解,并表示若检察机关不能支持监督,将长期向相关部门寻求救济,单靠法律手段,难以消弭分歧。该院充分借鉴“枫桥经验”,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处理,会同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先后两次赶赴案涉地村委,邀请村委、乡贤等共同开展释法说理,从法律法规、矛盾根源、诉讼负累、邻里感情等多角度、面对面向俞老太和老秦阐明利弊。最终,由俞老太之子全权代表签署了撤回监督申请书,并表示愿意息诉罢访。
在释法说理之余,承办检察官关心申诉人俞老太的生活状况,了解到其年逾八十,属农村低保户,曾因该纠纷受伤住院治疗,且多年来将大量时间精力用于诉讼维权,为此投入了较多费用,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彰显“法度之外、情理之内”的人文关怀,该院对俞老太涉案受伤医药费等支出依法予以7000元的救助,有效缓解了她的家庭困境。
多元联动 践行“枫桥经验”
近年来,武进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着力在完善机制、联防联控、化解矛盾等方面依法能动履职,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院充分发掘“枫桥经验”的“共建共治共享”丰富元素,从司法为民入手,积极探索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新模式。摒弃就案办案的思维,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关切,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建立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新机制,与律师、公益志愿者、基层派出所、属地街镇和村居委联动协作,通过书面对接、电话联络、上门走访等方式,提升矛盾纠纷的化解水平。同时,持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积极摸排司法救助线索,探索建立集物质救助、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协调救助等于一体的全方位救助模式,加强对困境群众的帮扶救助,传递司法温度。
“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枫桥经验’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生动映照。”武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郑鸿璋介绍,武进区检察院自2022年以来,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促成民事和解案件8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起,真正做到了司法公正、监督有力、服务到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