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07日A08
日期:04-11
(上接A版)在朱某某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大丰法院依法惩治企业内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大肆坑企害企的犯罪行为,为被害民营企业挽回损失2300万元。同时,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某钢铁公司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主动发送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堵塞管理漏洞,充分彰显了司法暖企护企的强力担当。
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审结涉企案件24607件,为涉诉困难企业减缓交诉讼费653万元,对2956家被诉企业灵活运用活查封、反担保,帮助2012家被执行企业修复信用,走访企业805家……交出了一份厚重提气的暖企护企“成绩单”。
聚焦时代之需
近年来,互联网不断变革和创新应用,社会生活形态被极大改变,各类网络乱象不断出现。在盐城首例以有偿发帖为主业的“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件中,相关不法企业利用网络负面信息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盐城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净化网络生态。
立足司法实践,积极探索创新。排污权交易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破产程序中如何处置排污权,省内并无先例可循。在某纺织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射阳法院创新资产处置方式,将排污权以溢价174%的价格成功拍出,有力推动资源要素合理配置。
树立价值导向,规范新业态。“退还手术费用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在张某诉某门诊部一案中,盐都法院主动应对新业态发展形势,依法将消费型医疗美容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行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动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明晰裁判规则,促进裁判统一。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施行后,以往不少存在模糊认识和差异裁判的法律问题,有了新的裁判规则。在某银行诉某房地产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盐城中院依据民法典及担保制度司法解释,认定在房屋已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而主债务人拖延不办理情况下,房产开发商不应对房贷借款继续承担阶段性保证责任,促进房产市场规范发展。
回应民生之盼
法庭上的细思明辨、巡回路上的辛苦奔波、田间地头的释法说理……2022年,盐城法院共审结各类民生案件16160件。盐城法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小案件”,破解群众急难愁盼。
让人民群众心更安——在一起涉未成年人纹身合同纠纷案件中,某美容店先后六次给未成年人小王的左臂及前胸部位进行大面积文身,东台法院判决某美容店返还文身费用,并赔偿小王清洗文身费用和精神抚慰金,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向社会传递向上向善的法治正能量。为尽可能帮助小王减轻文身带来的身心伤害,承办法官联合心理疏导员多次开展心理辅导,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让人民群众身更安——何某某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前提下,利用网络平台营运被处罚后提起行政诉讼。建湖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属于以“顺风车”为名变相从事非法营运行为。本案的依法处理,有助于推动网约车行业依法合规运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大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