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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10日A07

日期: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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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江苏戒毒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苏0923民初6478号

张腾: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23民初6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3068号

彭光辉:本院受理原告王金旺、吕清付、王永升、范继彬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李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1民初1884号

丹阳市云阳镇东乐五金经营部:本院受理了庞若海诉你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答辩)期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丹阳市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776号

梁陶: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与被告梁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诉讼服务中心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5463号

谢红云:本院受理原告杨根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5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01号

奚逸:本院对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与被告奚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724号

毛海、齐俊、曹建林、马志梅、尤翥生:本院受理的原告覃保义、殷金萍诉被告朱安宁、陈兴全、南京利众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毛海、齐俊、曹建林、马志梅、尤翥生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296号

蒋婷婷、赵诚遇:本院受理原告吴新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1280号

周贺龙:本院受理原告卞桂兴与被告周贺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下午3时0分在泰兴市人民法院30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行审36号

宜兴坤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宜兴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对你单位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苏0282行审36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公告期满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340号

周永:本院受理原告皮宗易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145号

张正均:本院受理原告杜清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筌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439号

刘钦亚:本院已受理原告杨权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8797号

李二亚、李建:本院受理涂明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4民初8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944号

徐如涛:本院受理原告徐步荣诉你方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944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5:30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298号

孙振忠:本院受理原告那西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2644号

王建国:本院受理原告蒋军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920号

董云玉:本院受理原告石沙沙与被告董云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法院本部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337号

孙锁福:本院受理原告孙锁春与被告孙锁福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平昌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8667号

李方双:本院受理原告闫晶与被告李方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2民初86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732号

乐威:本院受理原告袁锡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保全措施一览表、冻结反馈表、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516号

邳州市安德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纪士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1732号

泰兴市日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王忠: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旭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兴市日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王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40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370号

徐胜利:本院受理原告赵雷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13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9926号

梁龙月:本院受理原告衡思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82民初9926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交纳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交纳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8637号

孙二顺:本院受理原告吕绍建与被告孙二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2)苏0322民初8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603号

王政权:本院受理原告王铎与你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03民初3577号

李雪:本院受理秦晓东诉李雪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03民初357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和其他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和其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602号

郭涛:本院受理原告黄洁萱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4782号

第三人新乡市万通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郑国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现因秦威对(2022)苏0324民初4782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民初9514号

湖南省摩登斯丹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吴迎春: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艾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1民初951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2432号

黄跃进:本院受理张佳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下午2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712号

杨彬:本院受理孙秀芳诉杨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662号

赵卫华:本院受理姚雅媛诉赵卫华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1091号

王学勤:本院受理原告严宝玉与被告王学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已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2022)苏0104民初11091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严宝玉对判决不服,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证据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即视为送达。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律师魏颖,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201200911753569,声明作废。

邱泓森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编号R320083437,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