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412民初3352号
冯勇:本院受理的原告徐国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03民初4328号
廖佛生: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新区支行诉廖佛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状、证据副本、民事裁定(转普)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03民初4329号
杭顺: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新区支行诉杭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状、证据副本、民事裁定(转普)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点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0)苏0411民初6658号
王小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山支公司与被告王小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411民初665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03民初561号
第三人:徐州康晶润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朱康基诉顾志勇,第三人徐州康晶润钢结构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03民初561号民事判决书及其他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及其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6号
侍宇航:本院受理叶金女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事故审判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7700号
买买提依明·吐逊:本院受理原告吾守尔·库尔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7700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745号
郭俊亚:本院受理原告陈金龙与被告郭俊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281号
徐州屹能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州群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1085号
陈群:本院受理原告刘明亮与被告陈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五楼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阜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