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4民初3670号
李宝军、长春圣泽捷通物流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长春圣泽捷通物流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加瑞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五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13民初13156号
王程程: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市宝树永乐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程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213民初13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6401号
蔡国良、吴嫦萍: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6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2161号
朱东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2162号
蔡庆霞: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2158号
刘慕莲: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2159号
陈加兵: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91号
周琪、王文芳:本院对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琪、王文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89号
羊兆勇、李文志:本院对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羊兆勇、李文志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2163号
许美琴: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2165号
李菊: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2166号
苏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2167号
王淑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97号
胡卫红:本院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胡卫红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69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98号
王伯龙:本院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王伯龙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69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99号
吴庆生:本院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吴庆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69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02号
张庆红:本院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张庆红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69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6975号
仲勇、江苏华垠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华根:本院受理原告张爱明与被告仲勇、第三人江苏华垠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华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22)苏0102民初6975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张爱明对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现将上诉状副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届满后再经过十五日答辩期,如果你们届时未提出答辩,本院即依法将本案报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5610号
张言伟:本院受理原告卢英与被告张言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5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3088号
朱静、南京楾之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翟俊与被告朱静、南京楾之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庭审直播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南京市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0097号
张卫: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0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79号
南京卓育英才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卓育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卓育英才文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蒋花、胡宸毓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5971号
潘小委:本院审理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诉被告潘小委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034号
庄德军:本院受理原告庄剑诉庄德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5783号
孙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5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228号
周佛来:本院受理原告王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点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7290号
南京普雷英之辅语言培训学校、南京普雷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捷顺达商务旅游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普雷英之辅语言培训学校、南京普雷实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22)苏0102民初17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11356号
樊国成:本院受理彭红旗与你及殷丽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2民初11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1168号
田伟:本院受理原告王立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益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923民初6894号
蒋晓莹:本院受理原告伏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23民初68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1079号
梁扣成:本院受理原告姚莉敏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益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2号
郜伟、江苏仁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珍诉被告郜伟、江苏仁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018号
孔繁明:本院受理原告赵峰杰诉被告莫斌、第三人孔繁明应收账款质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085号
吴玲:本院受理原告丁云诉被告吴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3089号
骆卫星:本院受理原告姜海明与被告骆卫星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82民初30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553号
徐州元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李星泽: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茂迪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复印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132号
陈平世、魏永花、王卫皋、甘肃大庆商贸有限公司、甘肃鑫祥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徐工物流有限公司鼓楼分公司与被告陈平世、魏永花、王卫皋、甘肃大庆商贸有限公司、甘肃鑫祥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2231号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深圳银货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秋明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930号
南京诗与时光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南工金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诗与时光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104民初293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网络直播规定告知条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569号
谭永台:本院受理原告赵忠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728号
朱亚:本院受理原告马海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官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10391号
王鑫:本院受理原告张云香与被告王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2民初1039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4民初1376号
杨萍萍:本院受理盐城市华贵物流有限公司诉赵德金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在本院耦耕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射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9121号
泰兴市嘉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通市海门区彬睿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泰兴市嘉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83民初912l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2)苏72执188号
当事人: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定于2023年4月13日上午9时整依法对停泊于南通4号坝(南通友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内)的“强胜8389”轮予以公开拍卖。该船基本情况、起拍价、拍卖须知等详见淘宝网(Taobao.com)本院拍卖平台。凡与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视为放弃在拍卖中受偿的权利。联系方式:025-85359680(吴),025-85359630(陈)。本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号。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