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普法 助残有温度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4月06日A04
日期:04-07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根据《盐城市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盐城市大丰经济开发区司法所于近日举办了“惠残普法,关爱残疾人”为主题的涉残政策法规宣讲专场推进会。 推进会上,大丰开发区司法所负责人黄霞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相关涉残法律法规、政策作了深入浅出的说明和讲解。 在涉残政策层面上,黄霞全面介绍了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简称《规划》),突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系统讲解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涉残决策的具体精神,从政策层面上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保障残疾人各项权利的平等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自身生活质量。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保障、公共服务保障、权利保障等方面,黄霞结合《规划》的具体精神逐一进行了细化解说。 在涉残法律法规层面上,黄霞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具体条款,通俗易懂地给大家作了解析。进一步说明法律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禁止对残疾人采取任何形式的歧视、侮辱、非法侵害和贬低残疾人的人格。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在康复权利方面,黄霞针对法律的具体规定,明确说明了国家对残疾人享有的权利保障,这是法律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设定的一项法定义务,以便更好地为残疾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功能。在社会教育方面,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针对这一项权利,黄霞详细解读了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有权利享有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寄宿生活费用的补助以及助学方面的资金资助。劳动就业方面,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权利。国家有义务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自主择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限制残疾人的人身自由,强迫残疾人劳动。在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责任等具体的规定方面,黄霞均作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施兆祥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