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检察亮出长江保护“成绩单”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28日A02
日期:04-07
(上接1版)“修复基地包括原镇江市城东垃圾填埋场二期地段和周边植被景观与北部不远处的长江水域,其中垃圾填埋场占地400余亩,覆盖了垃圾填埋场全域,垃圾场都能得到修复,说明这是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修复模式。”京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洁向人大代表和志愿者们介绍着。经过修复,垃圾填埋场已经大变样,去年揭牌仪式上种植的小树苗,如今已经枝繁叶茂。
据悉,为有效化解环境资源案件定了罪、罚了人但受损生态环境仍然难以恢复的尴尬局面,镇江市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新路径,修复基地就是一种有益尝试,不仅可以使违法行为人以易地补植增绿、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承担法定责任,也起到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作用。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让办案助推生态修复治理。据悉,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1235余万元,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5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2公里,督促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200余吨,放生各类鱼苗、成鱼900余万尾。
探索生态治河新模式
“江风吹着舒服、江景更是让人心旷神怡,长江越来越美了!”实地巡江过程中,“益心公益”志愿者代表们由衷地说。
“保护长江,离不开志愿者的功劳。”镇江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鲍建武介绍说,去年12月,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检察机关及时发现江心园区长江岸线存在违章建筑影响行洪安全问题线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推进问题整治。
保护长江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同作战”。镇江市检察院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会签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与镇江市资规局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党建品牌共建,各基层检察院普遍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积极探索生态治河新模式,多方联动织密“保护网”,共写保护大文章。两级检察院还上门走访长江办、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为线索发现、案件办理提供有力支撑。去年以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全市检察机关运用无人机累计巡航长江江面292公里,发现并推动解决长江沿线环境治理、河道垃圾清理等问题10余个;组织对130余处长江文化遗产保护情况开展专项调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修复受损遗产。
保护母亲河,同样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组织代表委员、行政执法人员、渔业社成员及相关涉案人员举办案件公开听证9次,开展长江大保护普法宣传30余次,引导越来越多的受众自觉投身长江大保护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