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医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南京立案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31日A02
日期:04-01
本报讯(记者 施琛耀)3月30日上午,江苏省消保委联合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发布“全国首例医美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根据通报,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罗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生产与索尔塔品牌外观一致的热玛吉仪器及配件,编写带有相关商标的电子开机程序,并将生产的假冒热玛吉仪器及探头销售给汪某某等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汪某某明知是假冒热玛吉仪器和探头,仍从罗某某等处购买假冒产品并出售,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另有中间倒手经销商郭某、靳某某等人从罗某某、汪某某等处相互倒卖相关热玛吉及探头产品。
2023年2月,省消保委接到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议,与南京铁检经多番研究论证认为,该案中热玛吉产品系假冒商标,且销售多地,既侵犯原商标所有人知识产权,又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保障权,带来潜在的健康危险,可以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行为构成“欺诈”并承担销售金额的三倍惩罚性赔偿。3月1日,省消保委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由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支持起诉。3月6日,南京市中级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介绍,这是全国首例医美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影响力大。本次诉讼,力争从源头上切断不法经营者销售链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对郭某、靳某某补充性起诉,确保全部追责到位,该案具有对刑事案件的补位性意义,是刑事民事诉讼无缝衔接的又一重要实践。
2022年,省消保委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委员单位共同出台了《关于联动化解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工作的意见》,突出强调建立完善相互协作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动机制。本次公益诉讼多部门协同合作,由公安部门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省消保委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增强消费维权合力,彰显全省“大消保”体系维权共治一体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