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开发区跨省出庭促认罪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30日A06
日期:04-01
本报讯(通讯员 汪姝言 李澄澄)近日,一次特殊的案件庭审在一间墙面泛黄的民房里有序进行。这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的开庭现场,庭审地点设在山东省临沭县被告人刘某家中,公诉人跨省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为何搬到这里?原来,盗窃案的被告人刘某已年逾五旬且患有尿毒症,有多次犯罪前科,曾于2022年犯盗窃罪被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后暂予监外执行。承办检察官汪姝言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因身体状况较差,刘某情绪不稳定,有不愿意配合审查、不认罪认罚的倾向,遂多次通过视频通话的形式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后刘某主动表示认罪认罚,愿意积极配合审查起诉和后续开庭审理工作。
案件提起公诉后,为了既保证司法程序顺畅运行又兼顾被告人身体状况,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补充刘某的病历、就诊记录,自行联系调取其被决定监外执行的司法鉴定等资料,经综合审查,认定刘某身体状况不适宜跨省往返参与庭审。为此,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法院沟通,建议前往被告人住处异地开庭审理该案,得到法院支持采纳。最终,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