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增殖放流助推生态修复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30日A05
日期:04-01
“哗哗哗……”伴随水花溅起声,1000余公斤活蹦乱跳的鱼苗争先恐后跃入如泰运河。3月15日,如皋市检察院联合如皋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今年首次内河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违法行为人郝某、徐某将购买的鱼苗放入他们曾经实施电捕鱼的如泰运河中。
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间,郝某、徐某多次驾船在内河水域使用电鱼工具捕捞渔获物至少880公斤,销售得款计人民币1.4万余元。
案件移送如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承办检察官同步履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一体化解决刑事追责、民事追缴、生态赔偿问题。在严格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充分考量涉案人员电捕鱼行为对内陆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的现实危害,将公益损害赔偿线索移交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据如皋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陈莹莹介绍,该院自2022年以来,共办理内河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起,均同步推动渔政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违法行为人缴纳18万余元生态修复赔偿金,已购买鱼苗1.26万余公斤用于增殖放流,以达到“以鱼养河、以鱼净河、以鱼护河”作用。
活动结束后,检察官和渔政执法人员一同走访了附近的农贸市场,对从事生鲜销售的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发放检察倡议书,呼吁广大市民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不参与非法捕捞活动,发现非法捕捞线索积极举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以法治方式筑牢水清岸绿的生态根基。